【本報訊】今次特區政府花費610萬元為飛龍標誌翻新,表面上較01年時、政府花掉900萬元公帑搞飛龍標誌便宜,可是細心分析那610萬元如何花掉,就不難發現有逾300萬元開支,用於找顧問做諮詢和進行調查,實際加三色綵帶的設計費,只佔140萬元。
今次政府用公帑翻新飛龍標誌,主要是透過政府新聞處調撥內部資源支付,毋須向立法會申請額外撥款,因此可以避過諮詢立法會議員。
辯稱好難逐樣計
610萬元開支中,飛龍的設計費為140萬元;政府找影星周潤發拍攝宣傳片,製作費同為140萬元;政府檢討飛龍標誌時,曾聘請顧問公司進行調查,其間共進行三次民調、共訪問600名市民,又舉行諮詢會和設立網站收集意見,花了政府330萬元,佔總開支逾一半。
政府新聞處助理處長梁黎艷明指,不應說政府花600多萬元只為搞一個標誌。「好難逐樣計,唔好話我哋今次使咗幾多百萬,將條飛龍咁搞,我哋講緊係品牌代表嘅香港人精神」,指品牌反映的不僅是一個標誌。設計新飛龍標誌的設計師陳幼堅表示,他接受這項設計時,金錢不是考慮因素,「完全冇諗過幾錢,就算畀14萬我,我都係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