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頻簽約100M實際得10M推銷員稱「好快改善」 客戶投訴無兌現

寬頻簽約100M實際得10M
推銷員稱「好快改善」 客戶投訴無兌現

網絡商紛紛推出高速寬頻搶客,惟有用家簽約後發現寬頻速度未能達致推銷時的承諾,欲終止合約又被拒絕。有學者指出,寬頻速度受大廈或屋苑網絡設備限制,未必家家戶戶可享網絡商標榜「極速」。消委會則認為,如網絡商未能提供客戶所選寬頻速度,已簽訂合約便應取消。

張小姐被和記街頭推銷員游說,簽訂100M住宅寬頻服務,月費99元,合約期24個月。惟簽約後不久,即接到推銷員回電,指其大埔逸雅苑單位只能提供10M速度。「佢即日打番電話畀我話做唔到100M,但係話好快可以自動up-grade,所以我同意安裝。」惟安裝後使用服務時頻頻斷線,及後一直沒有提升速度,她向和記投訴,職員解釋其大廈設備不足,不能做到100M。「和記仲屈我話係我當初自己同意接駁10M服務,但係合約都寫明提供100M寬頻,家係佢做唔到,冇理由仲要個客履行合約。」

和記:職員無承諾

和記電訊回覆,張小姐簽約後,職員發現其登記地址暫未能提供100M寬頻速度,已即時建議改用10M服務,根據錄音紀錄,她確認登記,職員並無承諾不兌現。本報再聯絡張小姐,她表示和記及後與她聯絡,同意終止合約。
張先生情況類同,與和記推銷員簽訂100M寬頻合約。他表示,簽約後接到和記通知,其沙田禾輋邨機樓有機件故障,只能提供30M寬頻速度,承諾兩至三個星期後改善,惟安裝後並無兌現。「個職員叫我用30M頂住先,點知裝咗之後就冇人理,打電話去投訴,職員竟然話裝咗就冇得改!」
和記電訊同樣否認推銷員誤導,強調張先生已透過電話確認登記30M服務。
本報去年共接獲705宗家居互聯網服務投訴,今年至截稿前則有近100宗,當中約有四分一合共24宗涉及寬頻速度、斷線及故障等問題,和記寬頻佔8宗、有線寬頻7宗、香港寬頻3宗、網上行與one2free各2宗、數碼通與新世界則各1宗。投訴寬頻服務,可聯絡消委會(29292222)或電訊管理局(29616333)。檔案編號:0220002、0306018

留心傳輸「獨享」或「共享」

城市大學電腦工程與資訊科技系副教授鄭利明指出,網絡商能否提供較高速的寬頻服務,受大廈或屋苑網絡設備影響;新落成樓宇,一般機房已提供每戶分線器,有足夠插座供住戶獨立接駁寬頻線,故可選用目前較高速如100M或以上的寬頻速度;至於較舊大廈或屋苑設備支援不足,網絡商未必能滿足客戶的需求。
此外,他提醒市民,目前網絡商主要提供兩種寬頻模式,即「獨享」與「共享」傳輸,前者提供獨立插座連線接駁,傳輸速度相對較穩定,後者則須與其他用戶共享同一線路最高用量,客戶須遵守合約上的公平使用條款,多人同時使用或超過上網總流量限制時便會減慢上網速度,故簽約時除考慮價格,也要考慮相關限制。(註:目前有線、數碼通及one2free只提供頻寬「共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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