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歌手胡彥斌舊年6月駕駛吉甫車喺上海同的士發生碰撞,之後佢開車離開。同年7月,靜安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先指佢違法,隔咗一個月拘留咗胡彥斌7日同罰款500元人民幣。胡彥斌話意外後已主動同受害者協議同作出賠償,但靜安公安分局處罰唔公平,於是近日向上海法院上訴,要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