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總商會前女主席蔣麗莉涉嫌詐騙案,蔣不服律政司拒把案件交高等法院由陪審團協同審理,而安排在區域法院由單一法官主審,兩度申請司法覆核均告敗訴。她昨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遭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指沒有理據,駁回申請。
詐騙案定期區院預審
蔣麗莉(47歲)在庭外稱,陪審團制度對香港司法制度很重要,判決令她感失望,但她對自己案件甚有信心。蔣於08年首度申請司法覆核,事件糾纏近兩年。隨着終院判決,該詐騙案將於5月18日在區院進行預審。案件編號:FAMC64、6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