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豪宅」越來越多。
今天,「豪宅」的定義,不是看那房子有多氣派豪華,又或者真的是一座宅子,而是在樓價上。樓價如果達到一萬元一呎,就算「豪宅」了。
於是一個八百呎的大廈單位,只要呎價上萬,就是「豪宅」了。八百呎如此,那就離六百呎的「豪宅」不會遠了。以後,四百呎也可以是「豪宅」,只要呎價過萬就是。
香港的「豪宅住戶」將越來越多,這倒也是個縮小貧富差距的好辦法,億萬富豪住豪宅,升斗市民也住豪宅。住在淺水灣的是豪宅住戶,住深水埗也同樣是豪宅住戶。
溫總理擔心的香港「深層次矛盾」,曾蔭權無力解決,香港的地產商卻代為解決了。多好。想來特區政府以後也不敢再遏止樓價上升了。樓價不升,貧富差距不縮,樓價狂升,富翁窮人都住「豪宅」,到時候,你想扶貧都找不到對象呢!
然而,凡事總有些標準的吧。就拿「豪宅」來說,總不能只說價錢,也要看看貨色。如果一間主人房的雙人床要靠牆而放,睡在裏面那一位半夜尿急要越人而過才上得洗手間,這樣的房子也上萬元一呎當「豪宅」賣給人,那是賣的人沒見識,還是買的人有病?
大家都有病,這病就叫浮誇。香港的浮跨之風,始於「豪宅」這個詞的普及化。自從東也「豪宅」西也「豪宅」,香港人以前的實在實惠,都慢慢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