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住深水埗的六旬父親帶同三歲兒子到鄰近空地玩耍,突遭一名受幻聽影響的精神病漢,隨意揮舞菜刀亂斬,男童不幸死亡,父親重傷。該名患病15年的精神病漢,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誤殺及意圖傷人罪,被判無限期住院令。法官慨嘆若被告有覆診,或可避免悲劇發生。 記者:黃幗慧
身形略胖的被告梁全永(39歲)在開庭前與懲教員談話,露出微笑。原被控謀殺、企圖謀殺及交替的意圖傷人罪的被告,昨承認意圖傷人,但表示「謀殺唔認,誤殺就認」,最後獲控方接納承認誤殺罪。
官嘆若覆診悲劇或可避免
辯方稱,被告患精神病多年,在內地曾襲擊路人後送院。他於92年來港,曾任職工廠、髮廊,00年失業。04年因在街上向人施襲,證實患上精神分裂症,入住葵涌醫院至06年初,及後繼續接受門診服務。被告卻沒有覆診,案發前一年病情加劇,幻聽越來越嚴重。被告姊姊在案發前一個月曾向社工求助,但沒有得到協助。精神科醫生指,被告案發日幻聽到「攞把菜刀,搵個細路嚟殺啦」,被告案發後知道做錯。
法官邵德煒認為,事件對事主一家及被告而言,均是極大悲劇。被告有犯案的潛在危險,在社區內沒被發現,若他按指示覆診,受害男童及父親便不會受傷,悲劇或可避免。
案情指,事主一家與被告同住通州街一大廈,雙方互不相識。去年5月29日,62歲父親余國昌帶着3歲兒子余錦晉到通州街臨時街市對開空地玩耍,余父突然聽到兒子發出慘叫,余父回頭一看,發現被告手執菜刀斬向兒子的頭,余父雙手攔阻,被告即斬向其頭和手。余父怒斥被告:「你做乜斬我哋?做乜斬我個仔呀?」被告繼續揮刀斬向已躺在地上的男童。街坊將一些物件扔向被告,余父最終將被告制服。警方到場,被告大叫「我有精神病!」雙膝受輕傷的他在救護車上又說:「我突然間想斬人,我咪喺屋企個廚房攞刀,跑落街斬人。」
案件編號:HCCC329/09
精神病漢斬死人示意圖
余父受傷手部仍不靈活
【本報訊】案中受傷的余國昌(62歲)老來得子,但兒子卻遭精神病漢斬死,異常痛心,事隔近一年,仍然很傷心。余父意外後曾向傳媒哭訴:「晉晉呀,死得好慘呀,我無時無刻都掛住你。」余與妻子現已獲安排入住公屋。余現已康復,但曾受傷的手仍不大靈活,要靠綜援過活。
被告姊曾求助社工
案發前幾個月,被告的77歲母親入住老人院,被告獨居於深水埗,在內地居住的姊姊間中會來港。她案發前一個月已發現被告病況異常,曾聯絡社工,希望取得相關經濟援助,但未被理會。
社署回覆查詢表示,被告在06年出院後,有獲得社署及社福機構的福利服務。一般而言,病人出院後,院方及有關部門會與病人保持溝通,如發現病人精神狀況轉壞及有復發迹象,部門可通知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