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保安主任偷旅客錢趁檢查行李盜千元美鈔 認罪候懲

機場保安主任偷旅客錢
趁檢查行李盜千元美鈔 認罪候懲

【本報訊】一名機場保安主任進行旅客安檢時,趁檢查一名美籍女遊客的手提行李,以脫下白色手套的「掩眼法」偷去1,000美元(約7,800港元)。機場保安公司接獲投訴展開調查,終揭發事件。涉案保安主任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嘉理仕斥責被告所犯罪行嚴重,影響香港國際機場的聲譽,將他還柙候判。 記者:陳浩義

現年36歲的被告劉國光,任職香港機場保安公司保安主任,案發後已遭解僱。控罪指他於09年7月2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禁區內的機場保安員檢查站,偷竊現金1,000美元,屬女子VOTuongV的財產。
案情指,33歲美國籍女遊客由越南經香港轉機往洛杉磯,早上9時40分,她與家人按機場職員指示到轉機處等候轉乘航班。其間,她經過機場保安員檢查站,將手提袋交予被告檢查後,進入候機範圍。但因航班延遲,當她欲拿錢購買食物時,發現放在錢包內的1,000美元不翼而飛。翌日她抵達美國後,致函香港機場保安公司投訴失竊。

翻看閉路電視揭發

公司保安經理展開調查,翻看當日閉路電視,發現由被告檢查女事主的手提袋。保安經理遂查問被告,他承認偷取女事主金錢,但只是100美元,並已兌換港元花掉。保安公司於8月10日報警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表示,當日檢查女事主的手提袋時,從錢包偷去100美元,並脫下右手的白色手套,將銀紙藏在手套內取走。
律師求情稱,被告已婚,01年晉升主任,月入12,500元。他因一時貪念犯事,現已後悔,並願意賠償,其上司及教會寫信求情,盼可輕判。
裁判官表示,機場保安員檢查站是旅客出入境必經地方,僱主及旅客都會信任保安員。被告干犯本案,會影響香港國際機場的聲譽,考慮他初犯,失去工作及強積金,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4月9日判刑。
案件編號:TWCC1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