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高人指點,在酒家吃魚,向侍應生講好要吃哪種魚大概多重就好了,別伸出指頭向着魚缸中點名,就要這條,否則就要添孽了。沒想到,還有這樣子掩耳盜鈴的減孽法。吃了人家的屍體,不認人家生前的樣子,與其說會減低殺生之孽,倒不如說是為自己良心着想,吃起來安樂一點。
既未能食素,談甚麼不殺生都是妄言。若說盡力而為,有時也真迷惘得很。搬往郊區後,蚊子多得很,有人介紹一款特靈的滅蚊器,插電後每晚可收集上百蚊屍云云,當時一口拒絕,這是大規模高效殺生啊,為甚麼不用電子驅蚊器?好了,到住了一段日子,證實了驅蚊器無效,有一晚,難得睡意正濃,卻給一隻蚊叮得一腳一臉痕癢,噴完蚊怕水,蚊不怕,仍在耳邊用高頻久不久令我驚醒。沒法子,終於動了殺機,自打一巴後僥倖也把牠幹掉。
要說為此而內疚,未免矯情,只是想到眾生雖曰平等,到了人命與蚊命或蝗蟲之命來一個對比,該捨哪個又該救哪個?蝗蟲驅不去又不能殺,那不等於製造飢民,變相殺生?很多害蟲之所以有個害字,是從人的高度去判斷,害蟲本無辜。話是這樣說,但在蝗災有害人命關頭,不知高僧有何說法。
殺生之孽,又是否以生物之智商來分出高低等,從殺人殺貓狗殺魚到殺螻蟻,罪業也一級級遞減下去,還是從必要性來衡量業之輕重?我不知道,只是覺得殺蟻殺蚊比殺魚安樂,說到底,還是以人以自己良心好不好過為主,都是為自己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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