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通道受阻 可向消防處投訴

商場通道受阻 可向消防處投訴

商場租戶將貨品或雜物放於通道屢見不鮮,令人擔心發生火警時構成危險。消防處稱,若處所負責人收到該處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後,未於指定限期消除火警危險,可被檢控。
該處表示,商場通道須維持一定闊度,每個商場的圖則有異,一般闊度規定約一米多。若該處發現處所存在火警危險,可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獲送達危險通知書的人士須於指明限期內消除火警危險,否則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最高10萬元,並可就持續罪行,每日罰款一萬元。
市民如懷疑有人致使火警危險,可致電27238787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聯絡消防處,該處接獲投訴後會到場視察,如發現違規行為會作口頭警告或檢控。
檔案編號:0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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