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近期有發展商高層購入旗下豪宅未有向外披露,引起市場關注造市疑雲,有消息指政府向地產建設商會提出公佈機制,以提高銷售透明度。學者認為若有樓盤所屬公司高層入市,俗稱「自己人」,有向外公佈必要,但細節須小心釐定。又認為有關措施難以立法,主要靠商會自律。
今日開賣的大圍名城1期,發展商長實(001)地產投資董事郭子威表示,集團員工購入公司物業,已有嚴格監管指引。
有地產建設商會會員表示,上周召開的會議中未有提及發展商賣樓時,要披露「自己人」入市一事。該會員指出,現時規限公佈的交易紀錄已足夠反映樓盤買賣情況,杜絕造假。而現時部份具規模的上市公司多設有內部守則,限制員工購入公司樓盤數量及設禁售期。
披露交易無助減低炒風
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認為,為樓宇銷售引入公佈機制,能增加透明度,但在細節上須考慮,如牽涉私隱問題,建議為公司或機構高層類別定出界線作申報基準。他又指,披露交易無助減低炒風。
浸大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表示,發展商有需要披露「自己人」購入樓盤資訊,以避免惹公眾揣測是否造市,但相信難立法規定,要靠商會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