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上市纖體公司修身堂轉介病人提供醫療服務的西醫吳浩聲(圖),非法販賣一種未經註冊、用以減肥的危險藥物Slimplex,及以鉛筆填寫八種危險藥物登記冊,且有修改痕迹,08年9月被法庭判罰22,500元後,昨日醫委會亦裁定,吳浩聲停牌三個月。修身堂表示已得悉事件,研究案件後有需要時再回應。 記者:袁慧妍
吳浩聲02年加入大眾醫療中心,受僱於修身堂旗下西醫張英傑,為修身堂轉介的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案情指,衞生署於08年1月11日,在位於尖沙嘴彌敦道23-25號彩星中心5樓及6樓的醫療中心,搜出一種未經註冊,用以減肥的危險藥物Slimplex,及發現八種危險藥物的數量,與危險藥物登記冊的數量不符;登記冊數字是用鉛筆填寫,有修改及更正痕迹。吳浩聲於08年9月1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9項控罪成立,罰款22,500元,案件轉交醫委會跟進。
指醫療中心負責人購入
醫委會昨展開聆訊,吳浩聲沒有傳召證人及沒有聘用辯護律師,求情時指自己在澳洲執業時,上述藥物不必註冊;藥物是由醫療中心負責人張英傑購入,數量由護士負責登記。他又說,他已吸取教訓,現時他與另一註冊藥劑師每星期一次親身核對危險藥物數量。
醫委會則指出,非法銷售未註冊危險藥物,危害公眾健康;醫生有責任妥善備存危險藥物登記冊,以免藥物被濫用。吳浩聲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曾採取防範措施,故裁定吳浩聲須於醫生名冊除名三個月。
記者翻查資料,發現大眾醫療中心於尖沙嘴的地址,與修身堂健康纖體服務中心的地址相同,修身堂由前藝人張玉珊於00年7月創立。僱用吳浩聲的修身堂旗下西醫張英傑,兩年前亦被落案控以涉嫌未有「妥善備存危險藥物」,案件中有9名市民報稱服用張英傑處方藥物後曾感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