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水務署為調節水的酸鹼度,訂購熟石灰,但一家供應商卻未能如期供貨,令政府匆匆招標,以較高價格補貨。代表政府的律政司昨入稟高等法院,向原供應商追討差價等損失,索償586萬元。根據入稟狀,政府於07年與被告廣寧發展有限公司簽約,以約兩千萬元訂購3.6萬公噸熟石灰,但被告只供應了約3,500公噸貨,令政府08年兩度招標,一再以較高價格補貨,以免水質受影響。案件編號:HCA4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