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一個電台節目上,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女士再次表明,市建局突然改變策略決定原汁原味保留永利街唐樓跟《歲月神偷》海外獲獎無關。她又強調,海外獎項不足以影響或動搖政府政策。林局長願意一而再澄清重建、保育政策不受個別電影左右是件好事,至少反映政府高層察覺到市建局突然轉軚帶來的負面效果。但是近期一連串有關保育、重建的事件的確顯示政府在處理這些問題時進退失據,訊息混亂,甚至忘卻了保障、保護私人業權這個重要的原則。
就以永利街項目為例。原先市建局一意孤行要拆走大部份唐樓,即使有部份業主表明願意出錢出力維修樓宇,保存建築物特色也不行,也不接受。到在永利街拍攝的港產電影《歲月神偷》奪得海外影展獎項,電影負責人公開呼籲保留永利街原貌,市建局及政府短時間內來個急轉軚,宣佈取消原本拆走大部份唐樓的計劃,停止再收購業權。這種朝令夕改的做法不但令受影響的業主無所適從,不但令公眾感到混亂;更讓人感到市建局及政府不重視業主、居民的意願、意見,只着重名人、有影響力人士的意見,只着重輿論的反應。
應該看到,市區重建、保育雖然涉及公眾利益或安全,但它的核心問題是改變私人物業的用途,是徵用大、小業主的私人業權;受影響業主的意見是最應當受重視的,受影響業主及居民的福祉及權益是應當優先受考慮的。不能也不應因為某些團體、個人的關注而罔顧他們的權益,隨便改變受業主、居民支持的計劃;更不應因為一些虛無飄渺的所謂集體回憶而強行要求業主放棄重建可帶來的好處及利益。
另一方面,特區政府為了方便舊區重建放寬強制拍賣業權的規定,由以往需要九成業主同意降至八成對私人業權也有衝擊。表面上看,當初法例引入強制拍賣的規定已預示小業主的業權、私有產權可能在某種條件下受到侵害;但由於起初規定要持有九成業權的業主同意才能強行把不同意重建的住宅單位業權拍賣,強拍成功的機會較低,小業主的保障較大。
現在特區政府透過簡便立法程序降低強拍門檻,只需八成業權持有人同意就能進行。這對擁有多個單位或車位業權的大業主當然沒有影響,對只想在「住慣住熟」樓宇安居樂業的小業主卻影響重大;因為他們不容易再守住物業,也不容易跟全力在市區舊樓尋金的大發展商討價還價。換言之,持有個別單位業權的小業主處境比以前差了,選擇比以前少了,他們的私人業權受的威脅比以前大了。像這樣的新法例不是在削弱社會對私有產權的保障嗎?
私有產權,私人業權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是必須盡力保護及尊重的。不管是經濟政策,市區重建政策,保育政策都應當緊記這個原則,都應當以保護私人產權及業權為大前提。遺憾的是特區政府近期的表現跟有關原則背道而馳,輕視擁有業權的小業主的意見,甚至削弱他們的保障。若果這樣的趨勢持續,社會的爭議只會更多,小業主的怨氣、怒氣只會更多,社會貧富差距將會更懸殊!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