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務卿萊思,來到香港中文大學演講,口若懸河一小時,不太看講稿。
演講的時候,座上忽然有一小撮激進人士,高舉橫額,譴責萊思當年伙拍布殊,出兵伊拉克。抗議者用英語大喊:Shame。
知識份子駡布殊,在西方國家的大學和沙龍論壇,一度是身份象徵。香港有沒有必要模仿呢?或者這樣看,一位黑人前國務卿來香港演講,這個地方的人,有沒有資格駡她呢?
第一,中國人民崇尚儒家精神。中國是禮儀之邦,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她萊思即使不是朋友,中大請她來,人家也是上賓。不同政見,不足為奇,用英語當面辱駡,檔次像社民連,太失中國人的文化國格。
第二,萊思當國務卿時,主張出兵伊拉克。一場戰爭之後,今天伊拉克的國民,都有投票選舉權。在中大講堂聽萊思演講的精英,有普選特首的權利嗎?大駡萊思Shame的滋事份子,享有伊拉克人的選舉權嗎?如果沒有,他們的人權連伊拉克都不如,到底是萊思Shame呢,還是駡的人自己?
第三,萊思是黑人女子,身為黑人,憑努力和才華,拼搏到國務卿的高職。香港也有平機會,也有種族平等立法,香港的副局長、政治助理,有幾個是印巴裔有色人種呢?如果沒有,是她萊思Shame,還是舉橫額的那幾位來自的那個地方多一點?
第四,萊思講話,滔滔不絕,一小時不用講稿。香港的高官,講話結結巴巴,一邊瞄看手上的貓紙,一面木無表情背誦。人家萊思還是黑奴的後裔,全香港比得上她的口才魅力的,只有一位志雲大師。我不懂,到底是誰該覺得Shame呢?
第一個用鞋子擲布殊的是天才,抄襲同一動作也向唐唐擲鞋子的,毫無創意。一個Shame字,洋人駡布殊,駡過千百次了,可不可以改用別的字眼?一個沒有想像力的社會,才Shame呢,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