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內地來港的老人院女護理員,獲分配一公屋低層單位。女護理寫信答謝一直跟進其申請的房屋署助理文書主任,隨信附上100元「生果錢」,希望能獲調遷至較高層及較新的單位。文書主任同事拆信,揭發案件。女護理員承認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還柙候判。 記者:戴國輝
任職護理員的被告雷秀金(51歲),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指被告沒有案底,她01年從台山來港,現與丈夫及14歲兒子同住。被告對香港法律認識不多,一時無知犯案。她獲分配公屋為答謝文書主任才寫信,希望法庭考慮涉案金額少,即使被告最終須坐牢,仍希望輕判。
裁判官張威達認為同類案件判刑起點為入獄一年,現將案押後至下月12日,待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監房候判。
另一文書主任拆信發現
案情透露,被告僅有小學教育程度,她01年從內地來港,03年向房署申請公屋。房署登記及公務員配額小組女助理文書主任何燕燕一直處理被告的申請,並以她的名義寫信回覆被告。被告於去年4月28日,終獲分配彩虹邨翠瓊樓四樓一單位。
何燕燕在07年8月調離登記組,該組另一名文書主任李志強於去年5月8日收到一封給何的信件。李以為是普通信件,於是拆信閱讀,發現內有一張100元紙幣,以及一封被告寫給何的信件。被告在信中答謝何,又希望獲分配一個更高層及較新的公屋單位。至於隨函附送的100元,則供何買水果吃。李立即通知上司。
被告嫌獲分配的彩虹邨單位位處低層且殘舊,去年5月11日拒絕接受。被告於8月26日在廉署人員警誡下表示,由於何燕燕一直處理她的申請,她獲分配彩虹邨後為答謝何,故給予何100元。被告承認從沒見過何,何亦沒有向她索利益。
案件編號:KCCC12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