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處長盧振雄承認購置消防新裝備需時甚久,由招標購置至使用,一般需兩年、甚至四年。有立法會議員直斥時間太長,但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反駁只是「見仁見智」,遭議員炮轟促收回言論。
多名立法會議員昨於財委會特別會議上關注消防處被批評審批購置裝備時間冗長,導致裝備落後,危害消防人員人身安全。盧振雄承認在立法會撥款後,至新裝備落實使用,一般約需時兩年。若涉複雜裝備,例如新購置的消防呼吸器,由計劃至通過招標審批,但到測試時又發現呼吸器的電子顯示有問題,要拖遲至下月使用,前後花約四年時間。
調派系統被疑有缺失
李少光補充稱,政府採購均需經過招標審批程序,「時間長短見仁見智,我哋會檢討可唔可以加快、縮短時間。」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聞言立刻炮轟:「新裝備要四、五年時間先至用到,係不能容忍,我要求李少光局長收回嗰句『見仁見智』嘅說話!」李少光回應稱,已跟政府物流服務署溝通,盡量縮短購買時間。
對長沙灣工廠大廈四級大火中,有消防處控制室人員不慎刪除增援訊號。盧振雄稱,已下令日後所有增援盡量以無線電通訊口頭提出,避免經第三代調派系統通報,民主黨涂謹申質疑新措施顯示調派系統設計有缺失,盧沒正面回應,只說:「經一事、長一智,希望令操作模式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