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屬保險合約,投保人向保險公司購買一個承諾或一項服務。若投保人遇到保單上列明受保的事項,保險公司便會根據合約,履行賠償責任。
每年有數百宗關於保險索償的投訴,近期電台及報章也紛紛報道。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在09年審結了338宗投訴個案,當中投訴人和保險公司各有成功個案,最終為投訴人取得高達302萬元賠償。投訴涉及保單條款的詮釋、不保項目、賠償金額、沒有披露事實和違反保證條款或保單條件等。
其實這些糾紛是可以避免的,因為保單清楚列明受保和不保事項,而且對個別的詞彙會有明確的定義。作為精明的消費者,只要細閱保單條款,既可減少對保單誤解,更有助加強對自己權益的保障。
切勿簽空白表格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提醒投保人,投保時要求投保人披露的個人資料和病歷,足以影響保險公司的核保決定,投保人要如實申報。如有問題,必須向保險代理或保險公司澄清作實。此外,不應簽署空白表格,收到保單後,即使投保人覺得保單字體細小而繁瑣,也應把保單看一遍,並留意受保和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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