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參加旅行團外遊的市民,因香港航空超賣機票,突收回旅行團機位,被迫改往深圳乘坐內地航班前往,極為不滿。旅遊業議會以事件不涉及旅行社失當,未能處理。事主質疑航空公司超賣機位,卻要旅行團旅客承受隨時被踢走的風險,極不合理,促政府加強監管。
鄒先生早前報名參加星晨旅遊的雲南8天團,團費近3,600元;原定3月上旬乘坐香港航空由本港出發飛往昆明。惟出發前三日接獲星晨通知,出發地改為深圳。「佢哋話安排咗旅遊巴送我哋上深圳,再轉大陸機飛去昆明。報團時明明係喺香港坐香港機出發,有乜理由變成上深圳坐大陸機?」
對消費者不公平
鄒先生認為,香港機票比內地價錢貴,而且航機所提供的服務也有差距,加上臨出發才更改,對消費者不公。「我向旅遊業議會反映,佢話事件係因為航空公司超賣而需調動航班,但係航空公司運作唔到佢哋控制,佢哋都冇辦法。香港航空真係好唔負責任;機位明明確認晒,超賣就『航班調配』,將我哋啲旅行團踢上深圳,真係好唔合理!」
最終鄒先生選擇退團,並獲星晨退回全數團費。「其實啲位已經賣咗,星晨應該有權唔畀番啲位香港航空;我覺得旅行社冇盡力維護我哋(客戶)嘅權益就接受安排。所以我寧願退團;呢個係原則問題。」
星晨旅遊表示,香港航空因超訂(overbook),收回向其出售之機位,改為安排該團的旅客於深圳乘搭國內航班,該公司無奈接受,已安排向受影響團友退回機場稅項差額200元,不接受轉機安排的團友,則會全數退回團費。
香港航空則回覆本報表示,因運作理由,與星晨旅遊磋商後達成共識,更改旅行團之行程;該公司已為旅客作妥善安排。
檔案編號:0303055
旅議會回應
航班非旅社控制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旅遊業議會不容許旅行社隨意更改出發地點及途徑,惟若改動因航空公司調配航班或更改航程所致,非旅行社所能控制。若旅客不接受安排,可要求退團。
有旅遊業人士指出,航空公司偶然會因航班調動或超訂而收回售予旅行社的團體機位,但情況不普遍;一般會預早通知旅行社,讓其有足夠時間「變陣」,另作安排。
話你知
超賣機票不罕見
香港航空更改航程不無前科。去年2月曾有讀者向本報投訴,香港航空因超賣,取消旅行團的回程機位,以致團友需乘航班前往深圳再轉搭巴士返港。今年農曆新年,其姊妹航空公司香港快運也因臨時更改航班降落點,將飛往北海道札幌新千歲機場的航班改降函館機場而捱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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