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事件全球每天都在發生,不過公告的很少,除非到了覆水難收地步,否則「打落門牙和血吞」─一些為了生活,一些為了面子,尤其這男人是愛過的,自己揀的。
台灣有位三十年前《女王蜂》主角,名字和電影我們不甚了了,但看片名就知「威猛」,原來她息影結婚後,長期遭丈夫虐打不吭聲,隔十幾年才捅出來。
「身上全是傷,衣服和牛仔褲都是破碎的。本留着當證物,可是我不想離婚,丟不起這個臉……」
丈夫把舞小姐帶回家了,早已不給她面子。人家說「忍辱負重」,可她負什麼「重」呢?面子真有千斤?
台灣娛樂圈常傳類似新聞,疑幻疑真。有轉圜餘地,夫妻都情願十指緊扣讓記者拍些恩愛照片。全屬私隱家事,若「牀頭打交牀尾和」,何必拆散?
直至當事人決心了斷,明白「面子」不過是一層皮膚那麼淺薄,就會重新出發另覓新天。當然有點難堪,但「忍」和「狠」同樣費勁,不如待自己好一點。
很少看中央台《新聞聯播》,剛好在台灣新聞相連時段,他們在報道一些沿岸比較落後港口,因應經濟結構更新策略,標題:「思路一變天地寬」─咦?逃出生天的婦女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