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論中國:是姦殺 還是誣告陷害? - 李平

盡論中國:是姦殺 還是誣告陷害? - 李平

福建三位網民被控誣告陷害案,明日將在福州市馬尾區法院開庭。這是內地網民近期最關注的案件,不只涉及福建女子嚴曉玲懷疑被姦殺的寃情能否真相大白,還涉及網民的仗義執言是否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總理溫家寶說:「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這個光輝能照到福建嗎?

檢察院擅改罪名指控隨意

去年6月,有關25歲女子嚴曉玲被八名公安及黑社會輪姦致死的文帖、視頻轟動各大論壇。福州市公安局隨後舉行記者會,公佈官方的鑑定結論,指嚴曉玲是死於宮外妊娠,不存在暴力、輪姦等問題。不過,為嚴曉玲母親林秀英撰寫控告文帖的范燕瓊、為林秀英拍攝控訴錄影的游精佑和吳華英,都被公安以涉嫌誹謗罪拘捕。
依照中國《刑法》,誹謗罪是民事罪,必須由受害人作為原告提出訴訟,但因此案沒有原告,官方改控三位網民涉嫌誣告陷害罪,由檢察官提出公訴。案件在去年11月開庭審理,但法庭認為證據不足,將案件退回檢察院。如此擅改指控的罪名,如此由法庭認定證據不足,已足以證明當局指控的隨意性,足以證明三位網民無罪。

三網民被控罪難以服眾

林秀英一再強調,自己才是這些控告文帖、控訴錄影的「主犯」,要求出庭作證,但被當局拒絕。如果提供嚴曉玲案情的林秀英,不涉及誹謗、不涉及誣告陷害,那麼,出於義憤幫她撰寫訴狀、拍攝錄影的三位網民,又何罪之有?更可笑的是,面對范燕瓊的律師的查詢,公安還一度以涉及國家機密為藉口,拒絕提供資料。
無論嚴曉玲是被姦殺,還是死於意外,三位網民被控罪都難以服眾,網民稱之為「不許說話案」。當初,福建有些官員指令司法機關追究網民,是為了維護所謂海西(台灣海峽西岸)形象、維護公安部門的面子,但事件發展至今,當局如果繼續將錯就錯,無論將三位網民重判或輕判,都只會激起網民更激烈的抗爭,令福建司法部門更加面上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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