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撞警經紀承認五罪

飆車撞警經紀承認五罪

【本報訊】曾有兩次危險駕駛案底的二手車經紀,去年9月在停牌期間繼續開快車,在粉嶺公路遇警車響警號燈追截後,瘋狂飆車約30公里,更一度加速至時速170公里,又多次衝紅燈,甚至迎面猛撼警車及從後撞開兩架前車逃走,釀成三人受傷。該經紀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無第三者保險及停牌時駕駛等共五項罪,暫時還柙等候判刑。

案發時正停牌

案情指,巡邏警車於去年9月22日晚駛經上水松柏塱,見37歲被告吳志偉駕駛一輛私家車,高速經過,遂響警號燈追截。但吳無理會,狂飆30公里,途中多次衝紅燈,更曾迎面猛撼警車,駛至粉嶺安全街時,他突然從後撞開兩輛並排的小巴及私家車,替自己開路逃走。被告車輛及後失控撞向路邊石躉,吳即下車逃走,警追至將他拘捕。涉案警車、小巴及私家車司機同受傷,三車亦嚴重損毀。
控方指,吳曾有十次超速紀錄,亦曾犯不小心駕駛、無購第三保等,02及08年先後兩犯危險駕駛,08年被判監三個月,停牌年半,案發時違反停牌令。
案件編號:DCCC1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