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不再單純是交朋結友的網站了。當你我他以至罪犯都登上Facebook,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也訓練卧底用假身份登入,打入疑犯社交圈,蒐集證據尋找證人,捉賊捉罪犯。卧底滲入Facebook上演無間道,立即引爆Facebookers私隱權和執法機關調查權的爭議,因為一旦有親友犯罪,你我他的個人資料可能被查閱和監視。
FBI卧底滲入Facebook一直神不知鬼不覺,直至加州爭取公民自由的電子疆界基金會引用《資訊自由法》取得司法部一份內部訓練文件才揭破。
訓練文件名為《取得和使用社交網站證據》,全長33頁,當中揭示FBI等執法機關訓練調查員,利用假身份在Facebook、MySpace、Twitter等網站設戶口,作為查案的平台。這些卧底會試圖加入成為疑犯的朋友,打進他們的社交網絡,追查犯罪線索。
從疑犯朋友名單上找證人
文件指,社交網站是「很有價值的線索」,「應調查網站上所有證人」。卧底除了由疑犯戶口追查線索,還會從疑犯的朋友名單上,尋找證人線人,瀏覽他們的資料、照片、片段等,若他們將疑犯花錢買珠寶的照片放上網,就可成為罪證。
另一個鮮活的例子:男子索波(MaxiSopo)在西雅圖因銀行詐騙遭通緝,警方找不到他的下落。索波的Facebook網頁不開放,但朋友名單公開,FBI從中發現司法部前僱員名字,結果當索波在Facebook披露自己在墨西哥逍遙快活時,這朋友就提供資料將他繩之於法。
FBI等執法機關網上查案不是新事,早在10年前他們就已利用互聯網聊天室追查孌童癖。但過往聊天室只限文字傳送,但Facebook等社交網站可上載照片影片,披露的私人資料更多更廣。當FBI派卧底滲入Facebook,響起的一個警號是會不會濫用了權力翻閱私人資料,侵犯私隱。
而且,Facebook規定用戶用真名登記,不能提供假資料或借用別人身份,FBI卧底用假身份開戶,一個問題是:探員違反網站的服務規定是否屬違法?司法部的文件就提出這個問題,反映在卧底Facebook含有無間道的灰色地帶。
更嚴重的,是文件顯示,當要緊急執法時,Facebook通常願意與當局合作提供資料,Twitter會要求提供法庭傳票才交出用戶資料,反映在執法權下,社交網用戶的私隱沒有保障。前網上安全檢控官茲威林格就認為,雖然執法機關有權查案,但政府制訂法規,「令執法者不能利用社交網站,侵入我們最私人的關係」。
德新社/美聯社/英國《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