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在一年一度的兩會重頭戲─同樣每年只開一次的總理記者會上表示,做好今後三年的工作。溫的任期已過了三分一,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可說是他的期中考試。他的成績如何?該用甚麼標準去衡量呢?
評價一個政客,可用客觀統計數據,例如他任內的宏觀經濟表現、人均收入,以及人均壽命、入學率、環境污染及堅尼系數等「幸福指數」。但我對中國的統計數字不敢恭維,無法據此列出溫的成績表,只能「聽其言、觀其行」,從溫的言論衡量他是否踐諾。
溫家寶一直標榜自己愛國、關注弱勢及基層百姓。他在今年兩會記者會上也說:「我深深愛着我的國家,沒有一片土地讓我這樣深情和激動,沒有一條河流讓我這樣沉思和起伏……我將以此明志,做好今後三年的工作……我認為,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
相對他前任的朱鎔基和李鵬,溫家寶確實更重視社會公平,增撥了資源在教育、醫療等民生福利,中央政府對農民及農業的支援,也是近二十年之最,惠及不少基層老百姓,減少了農村小孩失學情況,紓緩了農民稅務負擔,讓農民看得起小病(大病還是病不起的)。
不過,溫家寶治下的社會真能有「比太陽還光輝」的公平正義嗎?答案是否定的。社會不公不僅在他第一任內沒有減少,在他第二任的首兩年,也未見有多大改善。司法黑暗、公安濫權及看守所命案不絕、違法拆遷等,越演越烈,貧富懸殊更是急劇惡化。公務員年年大幅加薪加福利,行政開支每年以千億元遞增,逾萬億元的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款旅遊等開支年復一年;壟斷行業的國企,包括電訊、電力、石油、供水等,不斷盤剝、榨取老百姓,獲取天文數字利潤後,集團內部卻坐地分贓,人人高薪厚祿、年年領取花紅。相反,老百姓的工資沒增多少,交納的費稅及各種保險卻有增無減。
當然,溫家寶可取之處就是承認不足,他在記者會就表示,現在「社會還存在許多不公平的現象,收入分配不公、司法不公」,推進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他承諾,「在我在任的最後幾年,我將為這件事情(社會公平正義)盡最大的努力」。
即使溫家寶確有誠意,我也不認為他可實踐此諾言,就像當年朱鎔基無法落實其「打擊貪官」的承諾一樣,因為社會公平正義,不僅關乎政府分配資源及政策取向,更重要是建立一個老百姓能真正行使權力、有發言權的政治制度。溫家寶能推動這樣的改革嗎?顯然,他的成績單今日已有答案了。
張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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