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啞忍減訴訟勝算

長期啞忍減訴訟勝算

【本報訊】性學專家與律師均指出,強迫配偶性交可被控婚內強姦。性學家梁家駒就陳美個案說,「閨房樂有扮醫生扮護士做身體檢查,度蜜月夫婦一日三次(做愛)不過份,但長期要一日三次就要看雙方意願。」陳美丈夫強迫妻子在第三者面前性交,梁家駒認為明顯偏離正常行為規範,加上暴力恐嚇,她是不適宜留在丈夫身邊。

躲中心解生活基本需要

律師梁永鏗說,婚內強姦法律訴訟極罕見,可能因為大部份受害人不會選擇告上法庭。若受害人長年啞忍丈夫施暴,會減低訴訟勝算,「點解咁多次都接受呢?點解咁耐先講?人哋可以以為你唔反對。」
現時陳美的女兒已找到美容學徒工作,月薪3,000元,母女獲政府1,200元津貼。她在庇護中心認識同樣受丈夫虐待的新來港婦女吳采珈,兩人在群福婦女權益會協助下,勉強解決每天兩餐新鮮飯菜及基本生活需要。同病相憐,她們公開為家暴受虐新來港婦女尋求公道,並希望今後在香港好好生活及工作。
去年持單程證來港的采珈,現年37歲,她說丈夫是地盤工人,爛賭、好煙酒,想依靠妻子工作維生,「我娶你嚟香港,就係要你做嘢畀錢我使。」

吳采珈曾被丈夫虐打,眼睛紅腫。

唔肯就打 打完還要做

采珈當酒樓侍應,經常超時工作,深夜歸家,還要滿足他的性需要,「我唔肯就打,打完還要做(愛),鬥不過他,只好畀佢。」反抗的後果就是暴力對待,「有次俾佢箍住頸,幾乎透不到氣。佢鬆手,我反彈跌落床,四、五分鐘先回復正常呼吸。」丈夫還恐嚇,會趁她入睡後,用鏹水淋她的面。
夫妻一場,就此分開?正申請離婚的采珈,拭抹豆大的眼淚反問:「作為女性,你認為我今後應該自己生活?還是跟他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