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神偷》如果有很好的票房,自是好事,可這好事同時證明了一個荒謬的現象,而我們已習以為常到不覺其荒謬。
《歲月神偷》在今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早已有多個項目入圍,但沒有得到太多關注,直到在外國拿了個獎,忽然連永利街都大紅大紫了。出口轉內銷本屬小本電影的求存之道,荒謬不在於本地的金像獎推銷效力,比不上外國的頒獎典禮,而是一部純本土電影,有沒有看頭,成不成話題,竟然取決於一小撮外國人的喜惡。我沒有對任何電影節及頒獎禮有比較心,那管級數好像高一點的奧斯卡,一部港產片要靠拿了個最佳外語片,才倒過頭來證明這片有水平,本土電影有希望等等等等,是甚麼心理在作祟?要不,我們都瞎了,眼光與判斷力要靠外國人開光,否則就是我們不相信影評,我們只相信頒獎禮的評委。
跟紅頂白本是常態,其實是經濟及商務發展局在《神》片獲獎後的聲明突顯了這荒謬性。其中兩條獲獎聲明真夠聳人,一是證明電影發展局做對了,二是電影業是香港創意工業的旗艦。看來,決定水晶熊獎得主的評審團成員,才是香港文化事業的掌權人。本地那麼多不同範疇的文化人在努力,產品對象可以是港人,但成就要被認同,看來還是要得到外國人的青睞,沒有得到外國的獎座,即使在兩岸三地叫好叫座,都不能算數。荒謬在今天忽然像受到「保育」的本土文化產品,最有資格說行不行的不是本地人,而是,誰呢?無論是誰,我就不相信倘若《神》先拿到香港電影金像獎或金馬獎的話,政府會發言為日益兩制化的電影業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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