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著名經濟學者張五常任顧問的古玩店遭女職員偷名畫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詞指,女職員力指涉案三幅畫是幕後老闆張五常送給她,惟審訊中未能傳召張五常作供,缺乏他的證供,對兩名被告構成不公平。法官邱智立將案押後至本月31日裁決。
張五常沒作供對被告不公
辯方陳詞指,控方根本沒有文件證明,涉案三幅畫是屬於西岸國際持有的「蒲公英金石書畫」,或是否屬於張五常於美國的古玩店。雖然有文件顯示張及其家人為古玩店持有公司的股東,惟警方沒有再進一步調查。本案缺乏張五常出庭作供,對被告夫婦曾卓詩及楊惠明(均38歲)構成不公平。
辯方又指,首被告被指偷竊公司7,287元交際費,控方只憑首被告在口供錄影帶的招認,並冇佐證,而影帶中,首被告明顯情緒激動,法官不應取信她當時的招認。
控方陳詞指,無論張五常是否古玩店及西岸國際的真正老闆,只屬次要問題。本案涉及盜竊罪,從法律上控方不須證明物主屬誰,只須證實物件是屬於他人及兩名被告不誠實挪用。涉案三幅畫一直置於古玩店內,便是由該店管有及控制。若張五常真的送畫給首被告,她應合理地知會公司,但她沒有。若張是古玩店老闆,辯方只能證明首被告與他的僱傭關係良好,但未能解釋張為何要送畫給她。至於首被告錄取口供時確曾情緒激動,只因她突然決定坦誠招認之故。
被告夫婦同被控於07年2至6月間,偷取三幅名畫《水鄉》、《有風從兩肩掠過》及《牧童圖》;首被告另控於04至05年間偷竊公司7,287元。
案件編號:DCCC8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