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龍倉集團旗下的九龍倉有限公司一名助理經理,在七年間竄改發薪清單內容,騙取公司1,240萬元,存入自己、妻兒及親姊的銀行戶口,又將竊款購入將軍澳一物業及投資股票。前助理經理及其姊已承認欺詐、企圖盜竊及洗黑錢共七項罪。其妻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昨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再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畢業於港大的長子則獲判無罪釋放。
妻洗黑錢罪成子無罪
四名被告:前任九龍倉有限公司助理經理劉元孝(50歲)、其妻廖楚貞(48歲)、其姊劉香嬌(52歲)及兒子劉鴻基(25歲)。
法官李素蘭指,廖楚貞辯稱以為存款為丈夫股票獲利,證供不可信,故判罪成;但其子的銀行存摺由母保管,冇證據指他知道存款是黑錢,故判無罪獲釋。
辯方求情指,劉元孝夫婦及兒子願向九倉賠償約356萬元,其姊賠137萬元,廖稱被捕後患抑鬱,姊堅稱因麻木信弟弟,才會替他洗黑錢。但遭控方質疑她跟廖亦曾以竊款及自己的錢買股票。辯方下周一繼續求情。
案情指,劉元孝於01至08年竄改發薪清單,將其妻、姊及兒子的姓名加入內,然後冒上級簽名,令會計部發出105張支票及指示16項自動轉賬,竊取1,240萬元。廖知丈夫被捕後還將以竊款購入價值逾700萬元的蔚藍灣畔單位放售套現,才向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DCCC10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