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嶼山蓮池寺住持圓行法師89年圓寂,遺下約2,800萬元遺產成立慈善基金,惹來當基金信託人的弟子及收養的女弟子掀起訴訟。事隔20年,弟子等人達成共識,將基金捐予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惟「養女」仍爭奪保險箱內部份金器及現金約共值數十萬元,昨日被高等法院法官駁回,頒令她僅取得港幣1萬元、美金500元及兩隻玉鈪。
遺囑中詳述意願
兩名申請人為寶蓮禪寺董事、原名吳兆烱的願烱法師,以及周智明;答辯人為高愛慈及律政司司長。
法官鍾安德指,按圓行法師73年的遺囑,指明「存款均非我私人所有乃眾弟子發心作為宗園道場及一切開支之用……,若我身後應……成立一不牟利慈善有限公司」,亦提及收養的高愛慈與胞妹,寫明「存歷年利是及工值壹萬元,美鈔伍百元」。法官指圓行法師已在遺囑中詳述其意願。
高聲稱與妹幫手打理佛堂及照顧圓行法師,無收人工,要求取回保險箱內部份現金、八條金條、十多個富格林金幣及兩隻玉鈪,共值約43萬元。她指法師曾承諾妥善安排她與胞妺,把金幣及金條贈給她們,現金是法師代為保管的利是錢;法官指此說法與遺囑內容不相符。
原名葉素廣的圓行法師,替客人睇風水賺得豐厚金錢,88年1月將財產成立慈善信託基金,在他圓寂後作慈善用途,宣揚佛法,授權五名信託人處理,包括兩名申請人及高愛慈。其財產估計現值約2,800萬元。
圓行法師的遺產早於94年曾起訴訟,當時另一弟子葉德征以遺產承辦人身份,控告願烱法師、周智明及高愛慈違反誠信,至03年葉逝世,08年訴訟被剔除。此外,法官昨按雙方同意,頒令將圓行法師的信託基金捐予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
案件編號:HCMP11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