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貨倉助理在初中時對性好奇,看完色情報刊,剛巧妹妹洗澡後沒有穿衣服,在妹妹沒有反抗下與她性交。事隔數年,因犯事而入住院舍的妹妹成為基督徒,她向社工透露事件。涉案青年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亂倫罪,法官相信他會改過,判他自簽1,000元守行為18個月。控罪指,21歲的被告在03年9月至05年7月間,兩度在家中與年輕五年的妹妹性交,兩次均有使用安全套。二人當時分別就讀中二至中三及小五至小六。案件編號:HCCC3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