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兩途人 小巴司機囚32月死者家屬聞判:有冇搞錯

撞死兩途人 小巴司機囚32月
死者家屬聞判:有冇搞錯

【本報訊】夜更小巴司機於去年6月由西洋菜南街高速轉入旺角道,卻無根據交通標誌,在讓線前停車,結果攔腰撞向一輛巴士。小巴隨即失控衝上行人路,釀成兩死十傷慘劇。法官陳廣池昨在區域法院怒斥被告司機一人犯事,導致三個家庭遭逢慘劇,他是咎由自取,兩個無辜家庭卻是永久破碎,判司機監禁2年8個月,停牌4年,並須於停牌令結束後重新考牌。

「我哋嘅痛苦係一世」

意外中兩名死者近30名親屬昨到庭旁聽。25歲死者李綺霞的母親在聞判後不滿,即低泣說:「有冇搞錯呀!黐線o架!」47歲死者黃秋玲姓譚的丈夫散庭時仍氣憤難平,他說:「死者不能翻生,對佢(被告)嚟講只係32個月,我哋(家屬)嘅痛苦係一世!就算佢講『對唔住』我都唔會接受。」
法官昨說,政府宣傳標語「馬路如虎口」及「生命無TakeTwo」都為警惕道路使用者道路的危機,駕駛者有如手執利刃,可以濫殺無辜,司機為剎那衝動及一時貪快,可以改變一切,令兩名途人殞命。被告是有15年經驗的職業司機,熟悉肇事路線,旺角道行人眾多,交通頻繁,被告沒依交通標誌而衝入旺角道,對巴士乘客、行人及小巴乘客均構成危機,須判阻嚇刑罰,但因被告已失業,無能力對受害商舖及死者家屬作賠償,故不頒賠償令。
案情指,38歲被告陳志超,於去年6月12日晚駕駛頭輪小巴,途經西洋菜南街與旺角道交界黃格時,沒有根據讓線停車及先讓旺角道的車輛先行,反而高速駛入旺角道,結果攔腰撞向一輛1A號巴士,導致巴士左邊嚴重損毀。小巴隨即失控衝上行人路,撞倒12名在行人路候車的途人。法官指出,意外除導致兩死外,十名受傷途人中三人受重傷,需要長期治療。
報告指,被告過往曾有普通襲擊、刑事損壞及藏毒等案底,亦有四次超速駕駛紀錄。他承認於案發前一年開始吸食K仔,並有飲酒習慣,但求情卻指犯案只因判斷錯誤。
案件編號:DCCC1370/09

奪命車禍於去年6月12日發生,兩名女途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