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車承諾送牌費 銷售合約無列明商場買車 小心陷阱

訂車承諾送牌費 銷售合約無列明
商場買車 小心陷阱

於商場汽車展買車要留意,一般展銷場只容許宣傳,買家看中心儀汽車,需先簽署訂購表格,稍後再與車行簽署買賣合約。有讀者投訴訂車時獲銷售員口頭承諾送汽車牌費,並手寫於訂購表作實,惟銷售合約未有列明,車行拒送牌費,引起爭拗。

羅先生去年11月在商場一個由仁孚車行舉辦的汽車展,以1.7萬元訂購一部價值163,800元的HYUNDAITucson2.0新車。他表示,銷售員口頭承諾買車送5,000元油券、60%保險費及5,877元汽車牌費,並在訂購表格上寫明作實。翌日該銷售員攜同銷售合約到羅先生住宅大堂請他簽署,他以為與先前的訂購表格屬一式兩份,未經細閱便簽約。
惟羅先生取車時,職員卻指銷售合約無列明送汽車牌費,「車行話以銷售合約為準,我第一份簽嘅定單寫到明送牌費,家突然話唔送,覺得畀車行呃咗。」他要求全數退回定金被拒。

車行否認有承諾

仁孚車行表示,羅先生訂車時查詢車價以外的相關費用,故銷售員在訂購表格寫下牌費價錢,惟沒承諾送贈牌費。他稍後簽署銷售合約時,並無質詢牌費問題。羅先生對仁孚答覆失望,他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於上庭前一天獲車行退回定金,交易取消。仁孚車行則指已與客戶解決事件。

商場內只能訂購

右軚汽車商會會長黃國權表示,送牌費、油券等是代理促銷汽車常見手法。他指汽車代理向商場租場辦汽車展,商場一般只准代理宣傳而不能買賣,故先簽訂購表格再簽銷售合約的做法正常,他建議買車人士清楚核對兩份合約。
律師梁永鏗表示,訂購表格列明車價已包含新車、油券、保險及牌照等費用,具法律效力,如其後簽署的銷售合約缺少上述任何一樣,可根據訂購表格循法律途徑向車行追討。
檔案編號:121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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