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中六名年介14至16歲的女學生,為錢淪落為援交少女,當中三人更甘願出賣肉體。當她們需要金錢時,便主動透過MSN聯絡被告,要求約會。其中一名年僅14歲的女事主,只為一部手機而援交。被告與她肛交後,她得到2,500元,她向男友申訴說,「啲錢好難搵,我忍得好辛苦,個老鬼插我屎坑好痛,如果唔係唔見咗部手機,我唔使搞成咁。」
撿獲光碟內容敏感
警方西九龍重案組總督察鍾志明庭外表示,調查本案甚費時及動員頗多人手,包括派兩名警員專責翻看搜獲的106隻光碟、多盒錄影帶及色情照,以便將少女認出,再查看被告的電腦及電話紀錄,進行核對。鍾透露,光碟及錄影帶內容敏感,不能外洩,更委派一名同袍通宵看守保管。
鍾又指,調查另一困難之處是要受害少女合作,其實警方先後聯絡接見約100名少女,當中一半是未成年,最終只有四名受害少女肯落口供及出庭頂證。經調查後,沒有證供顯示受害少女曾遭偷拍。
警方為打擊網上以援交為名的賣淫活動,08年9月及09年4月兩度展開名為「搜鯨行動」,被告於第二浪搜鯨行動中遭拘捕。西九龍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主任徐睿聯重申,「援交」只是美化的名詞,實情是等於賣淫,呼籲少女勿參與,否則一生留下不能磨滅的創傷,甚至賠上性命,而嫖客也可能因侵犯未成年少女及藏有兒童色情物品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