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經年無灑水系統舊工廈難加防火設備

入伙經年無灑水系統
舊工廈難加防火設備

【本報訊】發生奪命四級火的青山道麗昌工業大廈,入伙49年,當時的法例並無要求安裝自動灑水系統。全港近一成工廈1970年前落成,有工程師指出,這類舊式工廈因屋宇結構、負重問題,難以加裝水缸。近年不少工廈已有食肆、藝術家進駐「活化」,他們與紗廠、化工廠為鄰,有藝術家表示擔心消防安全。

難再負荷大水缸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麗昌工業大廈1961年獲發入伙紙,樓高九層。屋宇署2006年曾向該大廈5樓兩個單位發出清拆命令,業主07年及09年已拆除位於外牆及天井的僭建物。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出版的《香港物業報告》,2008年私人分層工廠大廈的「總存量」為1,737萬平方米,約8%是1970年前落成。
結構工程師黃澤恩指出,1970年前的工廈沒強制要求安裝灑水系統,即使業主願意加裝,也礙於負荷問題,未必能再承受一個可儲幾十噸水的大水缸。工程師學會副會長朱沛坤表示,工廈的走火通道偶爾會被放置貨物,一旦發生火警會影響逃生。工業早已北移,現時的舊式工廈混雜了迷你倉、寫字樓、餐廳和廠房。

存貨添火警危機

關注活化工廈議題的自然活化合作社成員黃津珏指出,火炭區工廈的視覺藝術家一直與食品加工場為鄰;觀塘是band友集中地,band房樓上樓下是紗廠、印刷廠、書報社的貨倉,一旦發生火警,易燃物品處處,危機不少。
黃津珏在九龍灣租用了一個工廈單位,他說,幸好整幢工廈由一個大業主擁有,相對於業權分散的工廈,較易進行提升防火設備的工程。
政府2007年實施新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為1987年前落成的私人樓宇訂下了提升防火標準的時間表,但未提到工廈問題。有消防處前高層指出,法例用上「建築物」這字眼,是希望最終能改善所有建築物,包括工廈的消防安全。
朱沛坤認為,政府應立例要求舊式工廠大廈在可行情況下制訂防火程序,如加建容量較小的水缸、紡織廠要另設房間,分隔火種與棉花等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