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工廠倉務員於短短半個月七次潛入鄰居寓所,偷走女鄰居五個胸圍及三條底褲,回家自瀆。法官陳廣池昨在區域法院裁定被告七項入屋犯法罪成,判監三年半。辯方求情時爆出,被告自女鄰居02年搬入時,已迷戀她,在飲酒壯膽後碰運氣,以自己門匙試開鄰居家門,一心只想看她的物品,其後見到她未洗的內衣褲,才會失控一犯再犯。
記者:陳曉薇
辯方昨指,被告與妻結婚20年,妻子自事件揭破後,決心與被告離婚,18歲仍在求學的兒子亦離他而去,工作逾20年的五金工廠亦將他解僱,被告飽受妻離子散和失業的雙重打擊。
製造低智商形象
他被捕後仍住在女事主毗鄰,彼此碰面並無問題,相信事件亦沒有對女事主造成大影響。
惟法官指斥,被告被捕後和盤托出,出庭時卻否認供詞,誣告警方威嚇他,被告又誇大自己較低的語文能力,製造低智商或智障的形象,以求脫罪。法庭下令他在服刑時接受適當的心理輔導及精神治療,希望他能決心改過,能獲妻兒原諒,重新打造和好家庭。法官特別呼籲房屋署就被告與鄰居的情況作出適當安排。
以自家門匙開門
案情指,58歲被告張錦明與妻兒及胞妹居住大窩口邨富邦樓一單位,隔壁住了姓楊事主一家三口。去年4月6日,姓楊戶主因事改下午上班,在家睡覺。突然聽見有人敲門,沒有理會,約20分鐘後有人用鎖匙開門。楊從防盜眼發現是被告,先暗中報警,再回廳等候。
被告稍後入屋。楊叫:「嗨,張生!」被告聞言,拔足逃跑。楊一邊說「張生唔好走,有事慢慢傾」,一邊赤腳追至5、6樓,被告被捕後稱「玩吓啫」。他承認自09年3月中七次進入楊宅,每次均以自己家門匙開門,有次僅嗅嗅楊妻胸圍及內褲,其中五次偷去共五個未洗的胸圍及三條內褲回家自瀆。
案件編號:DCCC5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