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發生強姦疑案,女售貨員報稱在寓所大半天內,被前度男友三度強暴及偷走財物,而色魔飽嘗獸慾後,更恐嚇女事主不准張揚其惡行,否則會找人強姦她及掟她落海。女事主受驚於昨凌晨報警僅報稱失竊,後因不齒前男友獸行才透露遭施暴。警方調查期間,女事主前男友突然折返,被警方以涉嫌強姦及盜竊拘捕扣查。
記者:文兆麟 張珮琪
女事主39歲,報稱時裝店女售貨員,獨居深水埗區一間套房。至於被捕疑犯36歲姓陳,從事運輸工作,據悉有行劫及毒品案底。他承認曾性侵犯女事主,但否認偷竊,辯稱只是取回以前送給女事主的財物。深水埗警區重案組已接手調查。
多次要求復合不果
現場消息稱,女事主與姓陳疑犯相識於兩年前,兩人交往不久,隨即打得火熱成為情侶,惟至去年底兩人感情有變,女事主提出分手,但有人不肯就此結束這段關係,多次要求復合被拒,兩人一次爭吵,女事主更曾經打傷陳。
消息稱,前日下午陳致電女事主謂心情很差,想找女事主傾訴心事,但有人到女事主寓所後,又舊事重提要求復合,被拒後雙方發生爭吵,有人並強行向女事主施暴。女事主報稱,由前日清晨6時至昨日凌晨1時這19小時內,前男友三度向她施暴,她每次都極力反抗但不遂;而每次遭施暴後,前男友都出言恐嚇她不要報警,否則會找人強姦她及掟她落海。她受驚每次受辱後都不敢報警。
撿走毛巾床單證物
直至昨日凌晨1時許,女事主在前度男友離去後,發現房內一批財物包括衣服、手錶及手鏈等失去,懷疑被對方偷走,於是報警。警方接報初當普通偷竊案處理,派員到場替女事主錄取口供詳細查問時,她才透露曾遭人施暴。
警員聞訊大為緊張,立即通知派員到場協助調查。據悉女事主講述經過時一度情緒激動。警員在場調查至昨日凌晨3時許,姓陳前度男友折返當場被警員拘捕,連同在房內撿獲的包括毛巾及床單等證物,一併帶返警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