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政協代表是少數有機會直接參與國家事務的港人,是少數可以直接跟內地各級官員包括負責港澳事務官員溝通的港人。他們最重要的工作,最主要的任務就是作為香港市民跟北京中央政府的橋樑,如實反映市民的想法及期望,如實反映香港市民對內地政府、內地重大議題的感想意見。
只可惜,這許多年來港區人大、政協不但沒有扮演橋樑的角色,不但沒有發揮溝通中港雙方的作用,反而一再假傳消息,亂報情況,加劇中港矛盾;又或是為了討好中央政府而提出種種不符合市民期望的建議,激化社會矛盾。
以今屆人大、政協兩會為例,會議才不過開了幾天,港區人大政協已提出了不少令市民震驚、憤怒的意見及建議。前幾天,港區人大代表王敏剛就以有人發動公投及用上激烈言辭為理由要求盡快恢復二十三條立法工作。誰都知道,《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在香港是非常敏感的政治議題,是足以影響全港市民基本權利及自由的重要立法,是可以令香港社會制度及生活方式面目全非的重大變動;只有在條件充份成熟,有明確需要及得到大部份市民支持下,特區政府才應該考慮推動有關立法。但是,當前香港社會矛盾深重,政府與民眾關係緊張,政制發展僵持不下,經濟仍有隱憂;再搞甚麼二十三條立法只會進一步加深社會矛盾,進一步加劇官民間的對抗情緒。這既不利於香港社會穩定,也不利重建市民與政府之間的互信。人大代表這種不合時宜、不合理的提議不是在幫倒忙嗎?
此外,一些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在跟中央高層領導人會面時大肆扭曲香港的政治情況,惡意攻擊、誣衊五區總辭公投行動違反《基本法》,挑戰中央政府同樣令人不齒及遺憾。
《基本法》雖然沒有設立公民投票的機制,但也沒有任何條文列明香港不能就某些政治議題及政策進行公民投票或變相公投以蒐集民意。今次公民黨、社民連兩個政黨藉五位議員辭職補選進行變相公投是完全合憲合法的,並沒有違反任何《基本法》條文,也沒有破壞任何現行的法例。即使港區人大、政協不同意有關做法,不同意透過補選及變相公投蒐集民意,他們大可在香港的政改討論會或傳媒或其他論政平台表達不滿,提出批評,根本不需要到北京「告御狀」,根本不應該把問題帶到處理中央政府事務的兩會會議。
而且,把合憲合法的五區總辭公投說成是違反《基本法》及挑戰中央政府完全是混淆視聽,指鹿為馬的行徑,既不利於中央政府了解香港事務,反而增加雙方的誤解與分歧,反而令雙方更難作有效溝通。事實上北京中央政府對港人的想法特別是港人對民主普選的渴求並不理解,以致在多個關鍵時刻北京都決定拖慢、阻礙民主進程,令香港政制發展原地踏步。現在,香港再次來到政改的關鍵時刻,需要讓中央政府清楚了解市民對民主的強烈訴求,需要讓中央政府明白市民對政改僵局的不滿。偏偏那些有機會、有渠道直接跟領導人說話的港區人大、政協卻在歪曲事實,扭曲民意,把合憲合法,讓市民表達意見的五區公投說成「十惡不赦」的壞事,削弱中央政府與市民及支持民主政團的互信。有這些毒化中港關係的人大、政協代表,香港還需要其他敵人嗎?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