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缺《公平競爭法》阻壟斷

港缺《公平競爭法》阻壟斷

【本報訊】Neway吞併加州紅後,已佔據全港卡拉OK市場逾九成,構成壟斷局面。不過,本港遲遲未訂立《公平競爭法》,大財團可以銀彈手段吞併行家擴大市場佔有率。有學者指,本港訂立《公平競爭法》難若登天,「商界就一定好抗拒,政府又怕咗商界,最終就難為咗消費者。」
現時不少國家已制訂《公平競爭法》,阻止壟斷性收購,確保市場不存在「一家獨大」。如港人熟悉的台灣卡拉OK集團錢櫃,過去曾三度要求與另一集團好樂迪合併,結果除首次好樂迪「縮沙」外,其餘兩次申請均被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否決,原因是兩集團合併後佔全台灣卡拉OK市場一半,並佔台北市場逾九成,形成壟斷局面並損害消費者利益。

壟斷損害消費者

經濟學家關焯照指,本港現時缺乏相關法例,擁有財力的集團可透過吞併同業慢慢擴張,雖然過去多年均有聲音要求制訂公平法,政經界卻未能接受,「商界就一定好抗拒,將來要收購咪會增加難度,同時未來亦可能因法例而承擔龐大嘅訴訟費,政府亦有相同嘅訴訟考慮,又怕商界反響,咁一定好難通過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