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爬頭 房車攔截白車

不滿被爬頭 房車攔截白車

【本報訊】近日涉及救護車事故多籮籮,昨日有一輛空載救護車駛經香港仔時,因切線問題惹來另一輛私家車司機不滿。兩車沿黃竹坑道、海洋公園道展開400多米追截,最後,私家車司機加速超前,強行截停救護車及下車報警,警方暫列交通投訴。
涉事私家車司機姓賴(36歲)事後與同車一名女乘客報稱不適,警方需另召一輛救護車到場安排兩人檢查,兩人毋須送院。
昨午12時許,姓賴男子駕私家車沿黃竹坑道西行慢線行駛,其間他指目擊一輛沿快線行駛救護車A449突然高速切入中線。他憶述當時「架救護車一出嚟打燈就『軋』埋嚟,唔理我架車差啲撞都唔肯停。」兩車繼續前行及左轉海洋公園道,稍後救護車成功爬頭越過私家車,可是姓賴男子不滿救護車強行切線亦加速追前,最後私家車追逐約400多米,終在香葉道迴旋處對開越過救護車攔在前面停下。

報稱不適另召白車

姓賴男子怒氣冲冲下車找救護車司機理論,但救護車司機關上車窗未理會及報警。警員到場時,姓賴男子及車上女乘客稱不適,警方需另召救護車前來為兩人檢查。警方向兩車司機了解事件後列作交通投訴放行。消防處指涉事救護車當時空載,亦非接獲緊急召喚。
梁永鏗律師指,消防車及救護車若非進行職務須遵守交通法例,兩車司機若在路面追逐,已可能觸犯不小心駕駛,甚至危險駕駛罪。他補充,任何人在無合理解釋下阻撓或阻延救護人員或車輛執勤都屬違法,依《消防條例》最高可罰款1萬元及入獄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