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散打王」之稱的藝人崔建邦,涉嫌於去年冬至,在九龍塘寓所打傷o靚模女友鄺敏慧。他昨日首度前往觀塘裁判法院應訊,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其代表律師聲稱事件純屬意外,崔建邦遭人誣告,又謂會傳召一名事發時身處寓所內的第三者出庭作供。案件排期至5月18日開審,其間崔建邦續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
記者:楊家樂、何慧斯
事發後一直逃避傳媒的崔建邦,昨日早上9時10分乘坐七人車抵達法院正門,20多名記者在警方預先設置的鐵欄後拍照及伸出咪高峯。其間崔建邦一直保持微笑,惟未有回答記者提問,匆匆走入法院大樓。
大狀撞期 盼押後審訊
其後崔建邦於會議室與律師開會,不久即進入法庭候訊。有法庭保安一度要求其他候訊及旁聽市民在庭外等候,惟未獲理會。其間一名女警及自稱為崔的中學同學父親黃先生,先後與崔攀談,崔冷淡回應。
甫開庭,法庭便即時處理崔建邦的案件。控罪指,屬於南韓籍、報稱演員的30歲被告崔建邦,於去年12月22日在九龍塘畢架山花園寓所內,打傷20歲中國巴西混血兒女友鄺敏慧。崔建邦聽取控罪後輕聲回答:「唔認罪。」
不過,崔建邦出師不利。署任主任裁判官馬保華排期案件於5月18日開審,辯方律師林欣芳隨即表明崔欲聘用的大狀,剛巧同日要處理另一宗案件,要求提前於5月初或押後至6月才審訊。惟裁判官拒絕要求,「法庭有其他嘢做,你另搵高人啦,仲有大把時間」。辯方庭外拒絕透露該大狀身份。
此外,裁判官亦多番質疑辯方的抗辯理由。他先是查問被告有否不在場證據,又連環質詢辯方律師「咁即係意外?冇身體接觸?定係誣告?」辯方律師回答說「係意外,係誣告」,裁判官立即揶揄稱:「咁即係乜都冇發生,冇拗撬,就咁分手啦?」辯方則謂要向被告進一步查證。
證人非目擊者官不滿
辯方又指,審訊將傳召事發時身處屋內的第三者,惟坦言他並未目擊事發經過,裁判官聞言即謂「咁傳佢作供做乜」。據悉,該第三者是崔的同母異父兄長陳明輝。
審訊時,控方將傳召鄺敏慧、警員及醫生等四名證人作供。庭外消息稱,控方案情指崔於案發時,將鄺推跌,並且以揑頸及膝跪等招數對付她。
案件編號:KTCC12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