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接連接獲四位讀者投訴,百佳超級市場購物貨品售價與宣傳廣告不符、貨物價格誤導及分拆貨物贈品出售,直斥該公司設下消費陷阱及銷售手法差劣,對消費者不公。學者提醒消費者勿被優惠冲昏頭腦,一時衝動購物,消委會則提醒市民購物時須留意售價。
問題一:售價與廣告不符
陳先生早前看到百佳在報章刊登廣告,數款飛利浦慳電膽孖裝售39.8元,到黃埔花園分店選購時,發覺只有一款以廣告價出售,其餘均售59.9元。黎先生看到另一則廣告,兩排330毫升8罐裝汽水售33.8元,特意到愉景新城分店購買,付款時職員卻指兩排汽水最後折實價共35.5元,比廣告所指售價高出1.7元。
就上述投訴,百佳回應已提醒員工留意更新價錢牌。記者再聯絡黎先生時,他指百佳表示已提醒收銀員應以報章廣告刊登之售價為準。
問題二:標價單位不清楚
梁先生於馬鞍山分店購物時,見價錢牌列出家樂牌濃湯寶兩包售10.9元,取兩盒付款;惟收銀員指一盒裝內已附兩包濃湯寶,故每盒售10.9元。他非常不滿:「明明一盒盒賣,價錢牌有乜理由用『包』做單位?根本有心誤導消費者!」
百佳回覆已立即更改價錢牌的描述;梁先生也稱價錢牌的單位已改為「濃湯寶2粒裝」,但對百佳的標價手法有保留,日後購物時會加倍小心。
問題三:將贈品分拆出售
郭小姐月前到百佳窩打老道與何文田街交界分店購買罐裝雀巢咖啡伴侶,見旁邊放着3合1咖啡飲品,以特價10元出售,遂選購一盒。惟同日在荷里活廣場分店發現該3合1咖啡實為罐裝雀巢咖啡伴侶的贈品。百佳表示已提醒分店勿將贈品分拆出售;郭小姐則獲百佳回覆職員搬貨時,不慎將產品包裝弄毀,故把贈品拆開出售。
雀巢香港有限公司表示,未知有分銷商將贈品分拆出售,會進行調查。該公司提供的贈品是用作送贈客戶,顧客可於媒體或廣告得悉最新推廣。
檔案編號:0213002
浪費消費者時間
中文大學市場學教授冼日明認為,若超市已對外公佈貨品以特價發售,應「講得出做得到」,市民被廣告資訊誤導往購物,付款時才發現售價與廣告不同,浪費時間,對消費者不公。「超市發佈訊息混亂,分店出錯無執行公司政策提供特價都係失誤,冇理由要顧客承擔。」至於拆售贈品,冼直斥做法不合理:「每件貨都有個code(編號),贈品嘅code應該同產品嘅一樣,一過機就應該知係贈品,點可以話包裝爛咗就拆出嚟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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