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採取寬鬆手法規管電訊市場,電訊管理局一般不會干預電訊營辦商的業務運作。然而市民若認為營辦商違反所持牌照之條件或《電訊條例》,並提出證據,則可向電訊管理局投訴。投訴必須以書面進行,以便該局調查;如有書寫困難,投訴人可致電該局「消費者事務組」求助,由職員代填寫表格,再交投訴人簽名確認。除個案詳情及相關資料證據,投訴人須同時提供姓名、地址、電郵或傳真及其他聯絡方法。
應先向營辦商投訴
如欲投訴營辦商服務欠妥善,或投訴不涉及違反法例,市民應先向營辦商投訴;營辦商有責任處理客戶服務事宜。電管局指無權調解個別客戶與營辦商之間的合約糾紛,如申索賠償、退款、仲裁條款是否公平、有否妥善執行等,亦不會向投訴人提供法律或技術意見。詳情可瀏覽電訊管理局網頁: http://www.ofta.gov.hk/zh/enq_help/complaints.html。
電訊管理局「消費者事務組」
電話:29616333
傳真:21104239
電郵:[email protected]
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電訊管理局消費者事務組
檔案編號:1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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