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3歲精品店東蔡虎城,去年2月13日在觀塘裕民中心住所,透過MSN與12歲女童聊天時,偷拍她上半身裸照。當他要求與女童性交不遂後,將裸照傳給她,威嚇在網上發放裸照,圖逼她就範。蔡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製作及發佈兒童色情物品兩罪,還柙至本月25日,等候勞教中心、精神及心理等報告判刑。
律師求情稱,被告在援交網站初次認識事主,雙方有淫褻對話,事主開啟電腦鏡頭,暗示不介意讓被告觀看身材及拍照。主任裁判官郭偉健嚴責被告,透過鏡頭已知事主未成年,是他先講淫褻性話題,吹噓自己下體「宏偉」,誇大拍下事主16張裸照來威嚇她,逼她非法性交,罪行嚴重,判監難免。
案件編號:TMCC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