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稅務大樓藏屍謀殺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曾替被告搬運屍體的27歲特赦證人郭志輝作供。他稱,讀中二時與被告蘇錦棠為同學,後來分別加入恆星機電工程公司任電器學徒。
變賣死者電話鑽戒
05年10月中,隨被告到其中一層風櫃房,見到地上有一堆報紙。被告蹲下搬開報紙,見到女死者「攤喺地下,正面向下,紅色膠袋包住個頭。」他協助被告將屍體搬上一個風櫃。
被告向郭透露,案發日在風櫃房旁升降機等目標,遇到死者便將她帶到上述風櫃房內,無意下傷及她。被告劫去死者的信用卡提款,但密碼錯誤,返回大樓找死者時發現她已死去。被告變賣了死者的電話和鑽戒。被告視郭為最要好朋友,故找他幫忙,郭雖然感到驚慌,但因被告有刀,故不敢逃走。
案件編號:HCCC2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