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北帝街收樓通知期滿 八戶拒遷女業主爆市建局陰招

重建北帝街收樓通知期滿 八戶拒遷
女業主爆市建局陰招

【本報訊】重建戶保家園抗爭殺到土瓜灣。政府為市區重建局北帝街項目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取唐樓單位,通知期昨日屆滿,仍有八戶拒遷。住了50多年的業主譚小姐拒絕賣樓,堅持「不遷不拆」。她昨在裝修企理的單位內接受訪問,力陳物業做足維修,可多住20年,「禮賓府都唔止50年,點解唔拆呢?」她又批評市建局以「可鋪地毯面積」計算單位呎數,企圖「諗縮數」慳賠償。
記者:雷子樂

現年50多歲的譚小姐說:「就好似老一輩要返鄉下終老,住番喺自己成長嘅地方,係一個情意結。」她與家人早在1957年租住北帝街121號4樓的單位,八十年代向業主購入該單位,曾改作板間房、套房分租及自住。近年經濟環境許可,譚小姐將所有套房拆掉,裝修成一廳一房自住。
逾50年樓齡的唐樓,外牆舊而不殘,約十年前,譚小姐更親自在一、二樓樓梯鋪上地磚,方便住客上落。「決定重建唔係只睇樓齡,要考慮埋有冇保養維修……禮賓府都唔止50年,點解唔拆呢?有啲人瑞有成102歲,又係唔係要同佢打毒針?」
力抗重建,令譚小姐飽受滋擾。她向記者出示一個由社工隊送來的月曆說:「舊年12月夜晚拍門送畀我,其實想諗吓有冇人開門,冇就寫報告(給市建局)」。數天後,三男一女自稱便衣上門,提醒她小心門窗,「全部冇出示證件,一個貌似道友,一個係肥師奶,身份可疑。」

收樓賠償唔計牆身

譚小姐稱,市建局文件曾指她的單位實用面積有51平方米,但最近上門「度呎」,稱會按「可鋪地毯面積」計算補償,令單位面積「縮水」至只有41平方米。「收樓賠償唔計牆身,賠償會少50萬」。她直斥市建局是「奸商」,賠償根本買不到同區7年樓齡的單位。
市建局發言人指,收購舊樓會按單位建築圖則的實用面積計算。當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樓,收樓價會由地政總署決定;市建局則會按單位的「可佔用地方」計算特惠津貼,給單位佔用人作搬遷補償之用。

政府宣佈收回北帝街舊樓通知期屆滿。

收回土地條例可強制收地

【本報訊】《收回土地條例》是市區重建局的「尚方寶劍」,政府刊憲宣佈收回北帝街舊區單位的三個月通知期昨日屆滿,有關私人物業即時變成「官地」,業主也由單位持有者變成「佔用人」,面臨逼遷下場,日後收到的賠償,也分分鐘會少於市建局早前的開價。
市區重建局發言人昨表示,根據有關機制,當三個月通知期屆滿,政府會啟動收樓程序,但不會即日進行。地政總署會在28日內,向業主提出補償建議。市建局在馬頭角北帝街、木廠街的重建計劃,涉及61個單位,已收購了其中53個單位,佔業權總數約87%。

可申請仲裁

現時仍有八個單位業主企硬。政府去年宣佈收回單位時表示,受影響的業主及租客,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過協議解決,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