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室錄影形同虛設投訴警方期限兩年 但影像只留30日

報案室錄影形同虛設
投訴警方期限兩年 但影像只留30日

【本報訊】警署報案室保障報案市民的錄影系統形同虛設。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指出,過去一年多共有11宗投訴報案室閉路電視系統老化或人為疏忽,導致個案並無錄像紀錄,有警署更於被投訴後仍銷毀錄影片段。警方表示已逐步更換系統,但監警會質疑新系統的錄影只保留30日是剝奪投訴市民的權利。
記者:謝明明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昨於監警會會議上指出,有投訴人向監警會提出投訴後,被投訴的警署指揮官未有立刻保留錄影片段,其間有人員更稱不小心將相關片段銷毀;另一個案是被投訴警署的人員不懂從系統硬碟摘取錄影片段,需交由承辦商處理,怎料當承辦商準備摘取錄影片段時,因已過保留期限,系統已自動將相關片段銷毀。
投訴警察課總警司范錫明回應稱,現時有57間警署報案室裝設閉路電視系統,已使用十多年,機件出現老化,警方已於去年陸續更換及提升系統,其中55間警署的閉路電視系統會於下月完成更換,屆時系統會全自動化進行,錄影片段可保留30日。

投訴個案 去年增六成

不過,多位監警會委員質疑,錄影片段只保留30日,遠較市民的兩年投訴期限短,恐會剝奪市民投訴權利及阻礙調查。委員又要求警方應制訂指引,確保系統能順利運作,避免人為疏忽事件發生。范錫明表示會考慮監警會意見。
此外,去年警方共接獲4,257宗投訴個案,較前年的2,672宗激增六成,其中857宗屬嚴重性質的投訴,包括毆打及揑造等,較前年上升近15%。范錫明相信與市民對警隊的期望提高,以及監警會成立,加深市民對投訴機制認識有關。
翟紹唐表示,監警會將於下月與警方成立專責小組,全面檢討現行投訴機制,以便更公平調查,防止投訴機制遭濫用。

投訴警方數字

投訴分項:疏忽職守
09年(宗):2,112
08年(宗):1,162
增/減幅:+81.8﹪

投訴分項:行為不檢/粗言穢語
09年(宗):1,281
08年(宗):758
增/減幅:+69.0﹪

投訴分項:毆打
09年(宗):455
08年(宗):399
增/減幅:+14.0﹪

投訴分項:揑造證據
09年(宗):99
08年(宗):112
增/減幅:-11.6﹪

投訴分項:其他
09年(宗):297
08年(宗):254
增/減幅:+16.9﹪

-總數-
09年(宗):4,257
08年(宗):2,672
增/減幅:+59.3﹪

資料來源:警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