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平息反對聲音,台灣政府初步同意開放內地金融機構來台參股金融業,包括銀行、證券及保險業,單一持股上限各為5%。
單一持股上限5%
其中銀行的持股量較市場最初傳聞20%相距甚遠,屬象徵意義居多。
台灣行政院指出,兩岸銀行、保險、證券暨期貨三項管理辦法正在核定中,經同意後即將公佈。
據《路透社》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內地金融機構投資台灣的銀行、證券及保險業持股上限各為5%,而所有內地資金持股上限為10%,但將包括內地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至於台灣金融機構參股內地銀行的上限,金控是淨值的10%,銀行則是淨值的15%。
去年底簽訂的《兩岸金融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已於1月16日生效,但相關管理辦法仍在行政院討論中,且存分歧,故目前尚未開展分行或相互參股的申請;不過,中國銀行(3988)、交通銀行(3328)、建設銀行(939)及招商銀行(3968)均有計劃在台灣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