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遭利誘購超貴鏡頭

遊客遭利誘購超貴鏡頭

消委會每年平均處理近4萬宗投訴,約2,000宗涉及外地遊客,投訴多涉及商店不良銷售手法。有內地遊客向本報反映,墮入攝影器材店的利誘陷阱,以高價購買了攝影器材,事後發現售價超高且不合理,擔心無法追討。消委會表示,即使投訴人不在港仍可跟進投訴。

內地遊客張小姐今年1月經香港旅行社到歐洲旅遊,回程途經香港時在銅鑼灣一攝影器材店以信用卡簽賬4,200元購買一個相機袋,店員隨即向她推銷一支相機鏡頭,並送贈濾光鏡及鏡頭清潔筆,她再簽賬9,400元,店員即時再向她推銷一支售價約3萬元的騰龍牌(TAMROM)鏡頭。

值五千元簽賬二萬六

她表示,店員聲稱為「最新及很高級」,她感到昂貴,店員遂以送贈除塵氣泵及她已付款購買的相機袋作吸引,她只需補貼1.3萬元便可購得鏡頭,她正考慮之際,店員已為她包裝,結果她再以信用卡簽賬,三次簽賬合共26,600元。惟該鏡頭並無盒子、說明書及保用證,返國後她發現同型號鏡頭僅售人民幣5千多元,感到被騙,遂將鏡頭交香港友人黃先生代聯絡消委會投訴。
黃先生指,曾到坊間格價,發現除塵氣泵、鏡頭清潔筆約售百多元,連同相機袋、濾光鏡的總值,「最多咪值千幾蚊。」
本報按張小姐信用卡簽賬副本上的資料,查到其光顧的為位於佐治記利街8號的溢輝攝影器材行。記者向騰龍工業(香港)有限公司查詢,該公司指上述商店非其代理,涉事鏡頭定價8,500元,建議零售價為4,800元,代理售價不得高於定價,該鏡頭已推出一年,正貨必附有保用證。

店舖先後以送贈濾光鏡、除塵氣泵、相機袋等吸引張小姐不斷簽賬購物。

消委會籲購物先格價

黃先生經消委會投訴,溢輝攝影器材行只願意多送一個鏡頭作賠償,惟他拒絕。
記者聯絡該店負責人蕭先生,他承認有店員向內地遊客高價推銷鏡頭,正與消委會磋商退款金額。本報再聯絡黃先生,他表示該店已退回1.1萬元費用,張小姐購得的貨品不用退回。
消委會發言人指,上述個案屬「利誘手法」,提醒無論本地或外地消費者購物前應先格價,即使投訴人不在港,若能出示單據副本,毋須攜同產品回港,可透過電郵或託在港親友向該會投訴。
消委會投訴電話:29292222
檔案編號:0112039

網上報案室方便境外舉報

除消委會外,警方表示會跟進懷疑被本地零售商以訛騙或不誠實手法推銷產品的投訴,旅客回國後可以信件、傳真、電郵或「網上報案室」投訴,報案人應描述當時交易情況,提供交易單據、合約等副本及聯絡資料,以便警方聯絡跟進。
網上報案室網址: https://secure1.info.gov.hk/police/epol-forms/GeneralEnquiries_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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