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倡增沽空透明度佔0.02%股權或逾三千萬元須申報

證監倡增沽空透明度
佔0.02%股權或逾三千萬元須申報

【本報訊】金融海嘯後多國加強對沽空的監管,證監會昨公佈提高淡倉透明度的諮詢總結,建議投資者持有的股票淡倉佔該股0.02%或總值逾3000萬元便須申報,但證監不會具名公開淡倉報告,只會於一周後公佈每隻股的淡倉總數。 記者:高淑嫻

市場人士質疑,新例只有助證監掌握市場參與者的淡倉資料,加強執法,公開的資料對普羅投資者功用有限。

資料滯後 市場質疑作用

港交所(388)目前已要求經紀行每日申報沽空股份及金額,證監會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雷祺光指出,港交所的申報機制未能顯示經紀行何時還貨,新例要求投資者於每周最後一個交易日後申報淡倉,這有助證監了解淡倉累積及還貨情況;當出現危機,證監更有權把申報時間由每周縮短為每日,或降低界線,加強監管。
但證監不會具名公開淡倉資料,只會於投資者申報資料後一周,公佈每隻股份淡倉總數;市場質疑有關資料對普羅投資者無用,未能分析沽空者動機,資料亦滯後,不及港交所每日公佈每隻股份沽空金額有用。雷祺光承認,沽空原因眾多,包括看淡前景、窩輪發行商對冲或是對冲基金的投資策略,證監計劃在新例執行後檢討資料對市場的影響,再研究如何與市場分享數據。

主要涉恒指、H指成份股

今次建議只涉及股票,初期包括恒指、H股指數成份股及獲准沽空的其他金融股,約100隻股票適用,佔去年底市值七成,不包括衍生工具。雷祺光解釋,衍生工具繁多,淡倉資料未必有意義,長遠會檢討應否包含衍生工具;窩輪發行商為對冲產品而做的淡倉則要申報。證監將於今年內就新附屬法例發出諮詢文件,再交立法會審議,爭取盡快推行。
證監將淡倉申報界線定為0.02%,遠低於英法美日0.25%及新加坡1%,屬全球最低水平,主要是參考09年2月,320隻股票中,沒有任何人於任何一隻股票持有0.5%淡倉;證監亦留意到每日按0.25%申報淡倉的數目不多,若以此為界,只有極少數股票出現異常大額淡倉才要申報。
而且恒指及H股指數成份股中,中型或小型股的平均每日沽空成交量佔有關股票已發行股本約0.02%,把界線定為0.02%,可令更多淡倉現形;至於3000萬元沽空額,主要針對大型藍籌股而設。

證監建議提高沽空披露要點

‧以每周最後一個交易日的股票淡倉量決定需否申報
‧逾股票股本0.02%或淡倉價值3000萬元要申報
‧須於下周二前向證監申報
‧證監一周後在網站公佈總數
‧衍生工具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