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嶼山蓮池寺住持圓行法師臨終前,將替客人睇風水賺來的豐厚金錢成立慈善基金。他於89年圓寂後基金遺下逾2,800萬元遺產,惹來當基金信託人的弟子及「養女」掀起訴訟。事隔20年,當中寶蓮禪寺高層的弟子與養女達成共識,願將信託基金捐予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惟養女對保險箱內部份金器及現金仍有爭議,指稱屬她所有,要求取回。高院法官昨押後判決。 記者:梁瑞珮
兩名申請人為寶蓮禪寺董事、原名吳兆烱的願烱法師,以及周志明;答辯人為高愛慈及律政司司長。原名葉素廣的圓行法師,於88年將財產成立慈善信託基金,在他圓寂後作慈善用途,宣揚佛法,授權五名信託人處理,包括兩名申請人及高愛慈。
指師公批中要見官
圓行法師的財產包括銀行存款,銀行保險箱內的現金及金器等飾物,估計現值逾2,800萬元,惟信託人之間起爭議。圓行法師圓寂20年後,信託基金未曾動用作慈善或弘揚佛法用途。雙方昨表示已達成共識,將信託基金捐予港大佛學研究中心。
不過,自言7歲起獲圓行法師「收養」的高愛慈(52歲)說,保險箱內有8條金條、10多個富格林金幣及2隻玉鈪,一些澳幣、美金、加幣、歐元及港幣,合共約43萬元屬她擁有,要求取回。
高在庭上表示,師公(圓行大師)訂立遺囑時曾占卦,批中遺產一事「一定會搞到見官」,又指師公某日無意間把「戒牒」(正式出家後的證書)交她手上,叮囑她「到最後搞唔掂就交畀最重要嘅人睇,一睇就明」。
呈戒牒官稱看不懂
高珍而重之把「戒牒」及影印本呈主審法官鍾安德,指法官正是「最重要嘅人」。惟法官看過影印本後,坦言:「睇唔出個意義同重要性!」
高聲稱與妹妹獲師公收養後,幫手打理佛堂及照顧師公,冇收取人工,金條及金幣是師公贈給她姊妹倆,師公常說「乖就有,唔乖就冇」。至於上述現金,是師公及其他徒弟給她與妹妹的利是錢。另申請人希望取回保險箱中4件古玉器及2隻玉鈪,指為圓行法師送贈,甚具紀念價值。
案件編號:HCMP11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