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中可修讀四個選修科嗎?
家長問:剛念新高中的女兒興趣廣泛,很多科目都想修讀,她可以修讀四個選修科目嗎?如果發覺所選科目不適合,怎麼辦?
教育局答:一般來說,新高中課程的四個核心科目、兩至三個選修科目及「其他學習經歷」,已經充份佔據學生的學習時數。學校難再為學生安排第四個選修科目的課時,故本局鼓勵學生修讀兩至三個選修科目。對於極少數能力較強及興趣廣泛的學生,可在三個選修科之外,從視覺藝術、音樂、體育、倫理與宗教、應用學習課程及其他語言課程中,選修第四個選修科目。你可跟女兒溝通了解其想法,並諮詢老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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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要留意,各院校已公佈在新學制下的最低入學條件,基本上是四個核心科目加一至兩個選修科,並無院校指定要求學生修讀三個選修科作為入學資格。院校取錄學生時,也不會單考慮選修科數目。
若你女兒修讀某個選修科後發覺不適合,她可向校方反映,透過校方安排,在中五時退修該科,或改選其他科目。
進一步詳情可參考《新學制家長手冊》,網上版可瀏覽本局「新學制334網上簡報」網頁 http://www.edb.gov.hk/334